【精】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轉讓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y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yè)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張家?guī)X、看牛嶺、黃竹沖嶺的林地轉讓讓給乙方種植。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qū)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ft=,+0,]1:[ft=,+0,]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的界線為準。
2)、總面積畝以實際承包面積(結算租金面積)畝。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wèi)星定位儀)到現場測算。
3、甲方的林地轉發(fā)包給乙方后,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林地的規(guī)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變。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內經營的作物及所營造之活立木未達到經濟主伐年齡或砍伐指標或市場木材過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畢的,允許延長承包時間,延長時間不足三個月的不計承包年限,延長時間超過三個月的,以原承包金為基數,按實際延長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費,但延長時間最多不能超過半年。
5、承包費的支付:
1)、從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給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給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與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時,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納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開始乙方繼續(xù)向甲方交當年的租金,以此類推交到租期期滿。
3)、乙方交承包金時,甲方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殘林、竹、經濟林或其他作物在簽訂本合同且獲得林木采伐證后 天內要全部清理完畢,砍伐手續(xù)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超過 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不處理清楚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種植物包括其他附著物,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7、甲方現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區(qū)公路、鄉(xiāng)村公路、便道等設施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壞。經過相鄰村屯的各種道路出現阻塞和破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發(fā)展,需要開設林區(qū)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所占用水田及損壞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補償費按當地鄉(xiāng)鎮(zhèn)修建鄉(xiāng)村四級路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雙方維護,不得毀壞。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果樹、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權在林地種植綠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綠化苗木時,有權根據苗木規(guī)格要求取相應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為由收取任何費用。
11、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因山界林權發(fā)生糾紛的,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
、、承包期內,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設施,或毀林活動,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損失款項可從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屬其他方的責任的,甲方有權協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邸⒊邪趦,不得有任何損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為。
、堋⒘值匕l(fā)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開礦、開石、葬墳(如特殊情況,甲方本村個人村民確需葬墳的,原則在占地面積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舊墳,按原有的主權架保留(其范圍從墳圈邊線出2m內),不計入承包林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 ⑤、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xù),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清苗補償,搬遷費,一切建筑設施)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發(fā)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發(fā)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責任:
①、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guī)劃、設計,盡快實施指數造林。
②、搞好林、農作物的經營管理,林、農作物的銷售按規(guī)定繳納稅費。
1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與第三方因承包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不能解決人。
3)、乙方承包地超過60%以一被國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權后,兩年滿尚未進行造林的。
5)、乙方超過 年沒有支付林地承包費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病蟲災、戰(zhàn)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條規(guī)定處理補償金;國家未征、占部分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處理完該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將該林地發(fā)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如乙方不承包時,乙方必須在[ft=,+0,]20天內將地面所有作物處理完畢[ft=,+0,],超期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圖(蓋騎縫章)。
[ft=,+0,]16、承包期內,如甲乙雙方的法寶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xù)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滿為止。
1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fā)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監(jiān)證方:
鄉(xiāng)(鎮(zhèn))林業(yè)站:
(章)代表:
本合同經辦單位(蓋章):
合同經辦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2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fā)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xù)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xù)發(fā)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fā)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fā)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3
發(fā)包方:**村**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yè)發(fā)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qū)里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占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后,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yè)發(fā)展上有優(yōu)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繼續(xù)承包,甲方應優(yōu)先考慮乙方的優(yōu)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4
為搞活林業(yè)經濟、提高效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雙方通過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 甲方:____縣窯頭鎮(zhèn)城江村六小組,組長劉XX 乙方:____縣____鎮(zhèn) 康華鋒
二、承包事項 甲方將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積大約200畝承包給乙方造濕地松(土地不流轉,山上所有林木歸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須按林業(yè)部門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負責林業(yè)部門驗收合格。
四、雙方責任 乙方在造林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在造林驗收合格后應協助乙方向林業(yè)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項 在林業(yè)局驗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雙方就無任何關系。如有其它事項,還可另行協商,補充條款,同具法律效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并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5
甲方(轉讓方):王XX
乙方(承包方):韓XX
丙方(承包方):王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yè)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林____鎮(zhèn)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河套西至:畝數以林業(yè)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貳萬元0.00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________年,林業(yè)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開發(fā),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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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fā)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fā)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7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意向協議:
1、林地位置:××鎮(zhèn)×××村第××村民小組( 村),小地名 ,林權宗地號① ,面積 畝,林權宗地號② ,面積 畝。
2、轉讓期限:三十年,起始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林地承包經營權交回給甲方;
3、轉讓金額:每畝每年轉讓金額為人民幣 元,三十年的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4、其他約定:
、.甲方須保證其林地經營權為本人所有,與他人無糾紛,且不是生態(tài)公益林或珠防林,可以進行造林和砍伐;
②.所轉讓的'林地承包經營權面積計算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簽訂本意向協議后,乙方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仟元,待辦理好林權證后雙方再簽訂正式合同,簽訂正式合同時,定金計入轉讓價款;
、.簽訂本意向協議后,由乙方負責協調林業(yè)部門辦理該林地的林權證,甲方須全力配合乙方,在辦理林權證時,林權證上須載明雙方經營權轉讓的事實;
5、違約責任:簽訂本協議后至簽訂正式協議之時,若甲方違約,不再將該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或將該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他人,除退還定金外,另處以定金的五倍的處罰給乙方;若乙方違約,不再受讓甲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則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定金,且乙方須協調林業(yè)部門清除林權證上的經營權轉讓記錄;
6、免責條款:本協議簽訂后,若甲方的林地無法辦理林權證或為生態(tài)公益林、珠防林范圍以及與周邊林地存在糾紛,乙方可以不受讓該林地承包經營權,甲方須無條件退還定金。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并給付定金之日起生效,雙方簽訂正式協議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8
甲方:xxx林場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木營子工區(qū)1林班11小班136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136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貳拾柒萬貳仟元。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fā)包的`13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136畝林地另行發(fā)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于農、林業(y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后,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于搞工業(yè)生產或永久性建筑等非農、林業(yè)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xù)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通過,會議記錄附后。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朝陽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章):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9
發(fā)包方:湖南省 市 鎮(zhèn)(鄉(xiāng)) 村委會 組(自然村)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開發(fā)利用森林土地資源,應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手段、促進油茶產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積
甲方同意將轄內具有穩(wěn)定權屬的林地發(fā)包給乙方,供乙方營造油茶林。林地總面積為 畝,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體林地小班面積、四至界線以縣林業(yè)主管部門用l/10000地形圖勾繪確定紅線界圖為準,詳見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經營期為 伍拾 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價款及其支付辦法和時間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費第一年至 年 元/畝**年(人民幣),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承包費每年交納一次,于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專戶或支付現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費時,應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上述費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義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時間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當及時處理該林地上的樹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著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無論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視為該林地已移交給乙方,乙方有權進駐該林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無償在該林地范圍內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林業(yè)設施,并擁有其合法權,其所需投資由乙方自行解決。
2、該地塊一經移交給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權依法處理該地塊遺留的樹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著物,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五、承包林地的權屬及投資收益的確定
l、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擁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有權排除來自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不法干預。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承包范圍內從事不利于乙方生產經營的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開荒墾地、放牧、采石采礦、構筑固定設施等。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的投資及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并受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2、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承包地必須具有穩(wěn)定的權屬,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當地政府部門、其他單位和組織及村民協調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和條件。如在承包經營期間內發(fā)生權屬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調處;如因權屬糾紛對乙方造成損失,則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3、發(fā)包林地內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風水山、墳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頭山及山體坡面極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為應付地租的地塊。
4、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yè)設施(包括防火林帶、林區(qū)公路)無條件保留,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5、除財政生態(tài)公益林基金補貼3.5元/畝·年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單方面申請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而申請獲得國家、省、市、縣(市)、鄉(xiāng)(鎮(zhèn))各級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方面的資金、物資均歸乙方使用和所有,在辦理手續(xù)過程中甲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單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申報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即使申報所得,也應全數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轉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該林地承包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經營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決定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若涉及有關審批手續(xù)需要辦理的,甲方應當無條件積極予以配合。流轉合同生效后,由流轉而獲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費。
七、征(占)用林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設施、林木、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當年承包費,則甲方應退還承包費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屆滿,如甲方將該林地繼續(xù)對外發(fā)包,在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包給乙方經營,并重新訂立新一輪經營合同;如甲方終止該林地對外發(fā)包或協商不一致的,乙方應將林地上的林木無償轉讓給甲方。移交前,乙方可處理在經營期間添置的設備、設施,但不得損壞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
九、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違約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無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條款時,則應在此范圍內免除其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未及時通知對方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基礎設施應當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況下進行,確實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協助下,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林木。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經營遭受到人畜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妥善處理。
3、承包經營期間,如在承包地內發(fā)現礦藏,礦藏屬國家所有,甲乙雙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開采,必須維持礦藏原狀到承包經營期滿。
十二、特別約定: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圖(四至界線圖)即紅線圖;
2、山林權屬證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體決議;
4、其它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應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簽署確認。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權屬登記,將承包山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登記手續(xù)以乙方為主,甲方積極配合,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一份,用于辦理有關林地、林木權屬證件。
甲方: 鎮(zhèn)(鄉(xiāng)) 村委會 自然村(組)
。ㄉw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民代表: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鑒證單位:
。ㄉw章) (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0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fā)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zhèn)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fā)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fā)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fā)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fā)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fā)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fā)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fā)包方發(fā)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fā)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fā)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fā)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yè)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fā)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fā)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fā)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并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fā)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jié)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1
發(fā)包方(甲方): 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
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住址: 戶數: 人口數: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森林法》等法律規(guī)定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按照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年月日批準的的方案([ ]號),乙方以(家庭聯戶均股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況
林地總面積畝。具體為:
1、小地名小班號宗地號面積畝,地類林種主要樹種;
2、小地名小班號宗地號面積畝,地類林種主要樹種;
3、小地名小班號宗地號面積畝,地類林種主要樹種;
4、小地名小班號宗地號面積
畝,地類林種主要樹種;
5、小地名小班號宗地號面積畝,地類林種主要樹種。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詳見“林地承包、林權登記現場勘驗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享有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檢查、監(jiān)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林地和林業(yè)資源的行為。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縣、鄉(xiāng)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應急處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乙方的林業(yè)違法行為。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梢婪▽碛械牧值爻邪洜I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轉包、出租、
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對其承包的
林地、林木可依法開發(fā)利用。承包期內,乙方轉讓林地,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xù);轉包、出租、互轉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2、承包經營林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毀林開墾、毀林采種、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4、承包經營期內,負責宜林地、采伐跡地的植樹造林。如規(guī)劃入縣以上造林工程,應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險期內,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應急準備措施。發(fā)生森林火災、森林病蟲害和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六、承包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畝元支付承包費,合計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元。乙方采取下列幾種方式和時間支付。
1、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2、實物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2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xx村xx組,戶主:xx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集體林地改革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該林地總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xx,西xx,南xx,北xx。
承包期限_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保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債務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間發(fā)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登記申辦林權證。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jiān)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變更林地使用權等損害林地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林業(yè)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自有林木產品及其產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內可以依法流轉經營,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流轉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的扶持資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三、承包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價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四、違約責任和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雙方負責人、經辦人或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xiāng)政府、縣林業(yè)主管部門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3
發(fā)包方:
鄉(xiāng)(鎮(zhèn))村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所: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fā)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
發(fā)包方將坐落在的林地:
宗地序號:
宗地編號:
樹種:
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fā)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元/畝〃年,承包年合計元人民幣。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元人民幣。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元人民幣。(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1,F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l(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fā)包方有權監(jiān)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fā)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fā)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fā)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fā)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guī)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ǘ┏邪降臋嗬土x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fā)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xù)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臵荒蕪。屬生態(tài)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纳綉猿邪贤е掌鹉陜葏⒄諊矣嘘P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fā)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fā)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fā)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yè)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7)配合發(fā)包方執(zhí)行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林業(yè)總體規(guī)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yè)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特別約定
。ㄒ唬┌l(fā)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fā)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fā)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批準意見書。(二)其他: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fā)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fā)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
。ㄋ模┖贤K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xù)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yōu)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fā)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ㄒ唬┍竞贤炗喓,如因發(fā)包方發(fā)包地手續(xù)不合法或因發(fā)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fā)包方違約,由發(fā)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fā)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ǘ┏邪趦龋l(fā)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ㄈ┏邪趦,承包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fā)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ㄋ模┏邪讲话醇s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fā)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fā)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jié)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ㄒ唬┫蛑俨梦瘑T會申請仲裁;(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執(zhí)一份。
。ㄈ┍竞贤院炗喼掌鹕А
發(fā)包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鑒證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4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yè)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fā)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fā)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fā)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fā)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yōu)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fā)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yè)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fā)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fā)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林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接受發(fā)包人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指導。
3、向發(fā)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guī)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xiāng)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5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fā)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xù)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xù)發(fā)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fā)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fā)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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