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訪息訴承諾書
息訴罷訪承諾書【一】
相關單位進行政策解釋、思想教育疏導,已妥善解決本人提本人因 問題上訪,經(jīng) 出的特殊疑難信訪問題,特承諾今后不再就此問題上訪。本協(xié)議一式六份。
責任人單位簽名:
信訪人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停訪息訴保證書【二】
我叫 ,20XX年10月13日到信訪局反映我父親謝建斌死亡賠償一事,雙方協(xié)商,王海龍補償捌萬元費用,對該結果我非常滿意。收到該款后,我保證不再反悔,不再到任何部門反映。任何單位、任何個人與此事有關的任何問題,從今以后停訪息訴。
保證人:
20XX年10月21日
申訴人寫下息訴罷訪承諾書【三】
本報訊 20XX年,被告人莫某因犯貪腐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XX年因患擴張型心肌病保外就醫(yī)。20XX年,當事人以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量刑畸重為由,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市中院駁回當事人申請后,當事人遂向省高院申訴,省高院將該案作為會議期間重點涉訴信訪案件交由市中院辦理。
審監(jiān)庭庭長蔣學林作為該案的`包案人,對該案原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jù)收集、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進行評查后,認為本案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定性準確、程序合法、適用法律得當,莫某的申訴無理。但考慮到如果未對申訴人進行細致的釋法而再次簡單地駁回申訴,極可能會引起莫某不斷地纏訪、鬧訪,造成社會的不安定、不和諧。
為此,在黨的會議召開前夕,蔣學林日夜兼程行車16小時趕赴申訴人所在的湖南省益陽市,及時約談莫某,擺事實、講法理,耐心細致地給當事人作法律釋明及思想疏導工作,告知當事人對其定罪量刑的事實依據(jù)及法律依據(jù),悉心了解當事人的病情和生活情況,給予關心和鼓勵。在承辦人春風化雨般的懇談中,申訴人不再質疑法院的判決,表示不再為此案上訪,當場寫下了息訴罷訪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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