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貸款合同模板集錦8篇
現(xiàn)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jù)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貸款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貸款合同 篇1
借款人'。 經(jīng)辦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一手住房貸款合同
編號:年字一號
借款人: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貸款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保證人(開發(fā)商):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備注說明:
據(jù)實選擇填寫,若不適用需倒除) 郵編:
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誠信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貸款金額及期限
1、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年乂個月〈一年月日至 年月日),自貸款人實際放款日起算;若為分期放款,則自第一個實際放款日起算。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借款人支付其購買坐落于一的房屋的購房款,并該所購房屋為借款人利用貸款購買的第套房產(chǎn)。購房合同號為: 。所購房屋總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
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貸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利率與計結息(備注說明:作選擇性填寫,不適用條款需刪除) 1、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為:0固定利率方式
固定利率,以實際放款日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口上浮乂口下浮計息,貸款期內(nèi)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3浮動利率方式
浮動利率,浮動周期為口一個月口半年口一年。即從貸款人實際放款日(若為分筆放款,則從第一個實際放款日)起口個月/口半年乂口一年內(nèi),按實際放款日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口上浮義口下浮一計息。
每滿一個浮動周期后,以重新定價日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口上浮乂 口下浮作為下一個浮動周期的適用利率。
口固定利率方式
首先執(zhí)行年期固定利率。即從貸款人實際放款日起年以內(nèi),以實際放款日適用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公布施行的相應檔次的固定利率基準貸款利率口上浮口下浮計息。在該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間內(nèi),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該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日前個工作日內(nèi),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jīng)貸款人確定,從以下兩種模式中選擇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后剩余貸款期限內(nèi)的利率執(zhí)行方式:
模式一、自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起執(zhí)行浮動利率方式,具體利率水平按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屆時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
模式二、在貸款人提供的個人住房貸款固定利率期限品種中選擇,新一期固定利率按重新定價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公布的相應品種個人住房貸款固定利率執(zhí)行。第二個固定利率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在剩余貸款期限內(nèi)按"模式一"約定的利率方式執(zhí)行。
借款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在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日前按約定及時就上述兩種模式做出選擇并經(jīng)貸款人確認,則視為借款人自動放棄利率執(zhí)行方式的選擇權利,貸款人有權在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限屆滿日后按"模式一"約定的利率方式執(zhí)行。
0固定利率利率選擇權方式
首先執(zhí)行三年期固定利率。即從貸款人實際放款日起三年以內(nèi),以實際放款日適用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公布施行的相應檔次的固定利率基準貸款利率口上浮乂 口下浮 計息;在該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間內(nèi),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借款人在簽署本合同時向貸款人交納貸款金額的一呢作為購買利率選擇權的費用, 有權從以下兩種模式中選擇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后剩余貸款期限內(nèi)的利率執(zhí)行方式,但應在首個固
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日前個工作日內(nèi)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jīng)貸款人確定:
模式一、自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起執(zhí)行浮動利率方式,具體利率水平按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屆時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
模式二、借款人醒使購買的利率選擇權,即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起第年到第年作為第二個固定利率期間,第二個固定利率期間內(nèi)貸款利率可選擇按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或按照選擇當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公布的三年期固定利率執(zhí)行。第二個固定利率期限屆
滿日前個工作日內(nèi),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jīng)貸款人確定, 可從以下兩種模式中選擇執(zhí)行剩余貸款期限內(nèi)的利率:
八、自第二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之日起執(zhí)行浮動利率方式,具體利率水平按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屆時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
8、在貸款人提供的固定利率期限品種中選擇,新固定利率按選擇當日中國銀行總行公布的同品種個人住房固定利率重新確定。第三個固定利率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在剩余貸款期限內(nèi)執(zhí)行浮動利率方式,具體利率水平按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屆時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
借款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在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前按約定及時就上述兩種模式做出選擇并經(jīng)貸款人確認,則貸款人有權在首個固定利率執(zhí)行期屆滿日后按上述"模式一"執(zhí)行。
2、計息
按貸款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3、結息和付息
按月結息和付息,每月的一日為結息日和付息日。
若貸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結息日和付息日,則該貸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為結息日和付息日。
4、罰息
。ǎ。┤艚杩钊宋窗醇s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貸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一I
。ǎ。┤艚杩钊宋窗醇s定用途使用貸款,就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貸款罰息利率按3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挪用貸款罰息利率為本合向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I 同一筆貸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貸款挪用罰息利率計收利息。
〈4〉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的,計息公式為:利息 (本金應付未付利息)X實際天數(shù)息利率。
第四條貸款發(fā)放的條件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以滿足下列條件為前提:
1、本合同已生效;
2、相應的擔保合同已生效;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所購房屋之外的財產(chǎn)提供抵押的,證明抵押物權屬的相關文件義憑證已交付貸款人保管;
3、借款人已向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以及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憑證、證明和資料等;
4、借款人已經(jīng)按貸款人要求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5、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0X曰罰
第五條貸款的發(fā)放(備注說明:作選擇性填寫,不適用條款需刪除)貸款人在同意借款人提款申請后,按以下方式發(fā)放貸款:
口將全部貸款直接劃至借款人指定購買住房的開發(fā)商或售房單位的專用賬戶(賬戶名稱: ;賬號為:0
口將全部貸款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賬戶名稱:;賬號為:〉。
第六條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以下方式償還(備注說明:作選擇性填寫,不適用條款需刪除〉: 口按月等額本息還款?诎丛碌阮~本金還款。
0到期一次性還款。0。
2、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應自發(fā)放貸款后第二個月開始按月還款。還款期共計期,約定還款日為每月的日。
如放款日與還款日不對應,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如在非結息日遇利率調整,計息方式為分段計息:上次結息日到該賬戶利率調整的前一天用舊利率來計算,利率調整日到本結息日的前一天用新利率計算。非結息日提前還款需要按實際天數(shù)分段計息,利息本金月利率730 X上次結息日到提前還款日之間的天數(shù)。
3、為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賬戶,戶名:,賬號:,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指定扣款賬戶。若借款人指定扣款賬戶浚生變更,應在最近一個約定還款日之前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由于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造成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擔
4、借款人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人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款項,同時授權貸款人于還款曰從該賬戶中直接扣收應還貸款本息。若賬戶幣種與還款幣種不同,根據(jù)扣收時外匯管理相關規(guī)定及貸款人適用的結售匯牌價匯率折算后扣收。
第七條提前還款(備注說明:此為選擇性條款,不適用條款需刪除)
1、借款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zhí)崆斑款: 0借款人巳正常還款
滿一期;
口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于元;
口其它:0
2、借款人應提前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貸款人審核同意后予以辦理。經(jīng)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除計收正常利息外,貸款人有權按標準計收補償金。
3、提前還款申請一經(jīng)貸款人確認即不可撤銷。借款人提前還款須到貸款人指定的營業(yè)網(wǎng)點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如提前還款計收補償金,借款人應在提前還款時一并向貸款人支付。
第八條擔保(備注說明:此為選擇性條款,不適用條款需刪除)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 X
貸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年月日
借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根據(jù)的需要,向乙方申請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
計算(大寫):(小寫):
用途
期限
第二條利息。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互不計息。
第三條用作抵押的外匯幣種為,金額為(大寫),(小寫)。
第四條抵押外匯的來源為:
第五條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yè)部門開立存、貸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等。
第六條借款使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按用款計劃,在約定的用款日前個營業(yè)日內(nèi)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用款單”后個營業(yè)日內(nèi)按用款計劃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金額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第七條抵押外匯的使用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
。保
。玻
。常
4.
第九條還款計劃。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額歸還所借人民幣本金,不得提前歸還借款。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本金
。保暝氯杖f元
。玻暝氯杖f元
。常暝氯杖f元
4.年月日萬元
第十條退匯。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退還甲方用作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影響:
。保诩追桨雌诎搭~歸還借款后個營業(yè)日內(nèi),乙方將甲方用作抵押的`原數(shù)額外匯全部退回給甲方。
。玻鶕(jù)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約定,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后,應在個營業(yè)日內(nèi)將同額抵押外匯退回給甲方。
。常鶕(jù)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項和第六項的約定,乙方在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所欠貸款后,如抵押外匯還有剩余,應將剩余外匯在處置外匯后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貸款監(jiān)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有權了解、監(jiān)督、檢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保竞贤Ш,除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玻、乙任何一方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就變更、解除本合同后的權利、義務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已占用對方的人民幣和外匯資金應返還給對方。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chǎn),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外匯不能列入破產(chǎn)清算范圍。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保曳轿窗幢竞贤谖鍡l的約定按期按額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jù)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因乙方的遲延而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乙方還應給予賠償。
。玻追轿窗幢竞贤s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fā)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收取%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xié)助執(zhí)行的,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常追轿窗幢竞贤s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也未和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按銀行規(guī)定收。サ牧P息,并可以從甲方帳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和罰金,或者根據(jù)逾期貸款金額和罰息數(shù)額,以任何方式處置相同數(shù)額的抵押外匯,以抵償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除應及時退回抵押外匯外,還應根據(jù)收回貸款的數(shù)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xiàn)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担住⒁胰魏我环缴米宰兏、解除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給予賠償,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應當繼續(xù)履行。
6.甲方因經(jīng)營管理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fā)生債務糾紛,或被宣告解散、破產(chǎn),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并可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不能收回的貸款。
。罚曳轿窗幢竞贤谑畻l的約定及時向甲方退匯,應根據(jù)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以及其它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有關的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簽訂地點:
貸款合同 篇3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chǎn)作抵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抵押。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chǎn)為(詳見抵押財產(chǎn)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chǎn)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chǎn)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chǎn)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在抵押期內(nèi)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chǎn)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不準挪用抵押財產(chǎn)。
第四條 抵押財產(chǎn)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chǎn);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chǎn)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jīng)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抵押財產(chǎn)不列入破產(chǎn)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chǎn)。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chǎn):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chǎn);處理抵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chǎn)和財產(chǎn)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chǎn),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chǎn)原狀,或提供經(jīng)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chǎn)。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chǎn)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chǎn)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chǎn)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chǎn)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未經(jīng)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年月日:
貸款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章貸款第一條貸款種類:農(nóng)戶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圓整。
第四條貸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貸款利率;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基準利率%(上下)浮%執(zhí)行。貸款期限在年以上的,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歷月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新的利率規(guī)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貸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發(fā)書面通知。
第六條罰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部分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罰息計算期間自逾期之日起至應付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第七條貸款人將款項發(fā)放至借款人開立的指定銀行賬戶內(nèi),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項下提供貸款的義務并且借款人已經(jīng)收到了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借款人應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情況下的、因該筆貸款而產(chǎn)生的所有債務的償還義務。
第八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先決條件包括:
(一)貸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放貸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資金支付計劃,或者{貸款受托支付通知書}及交易合同等與貸款支付相關的交易背景資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載明的情況沒有變化,并且該等文件持續(xù)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發(fā)生的變化作出令貸款人滿意的解釋和說明:
(二)借款人已填妥與本次提款有關的借據(jù),貸款憑證。借據(jù),貸款憑證。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具體貸款條件與借據(jù),貸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至時,以借據(jù),貸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三)借款人須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辦妥與本貸款及貸款項目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及其他法定手續(xù);若貸款人要求,還應辦妥本合同的公證手續(xù);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借款人應確保根據(jù)貸款人要求辦妥擔保合同及擔保物的公證,登記和,或擔保物的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五)借款人未發(fā)生本同所列之一約事件;
除非滿足上述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貸款擔保:本和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涉及抵押擔保的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第十條貸款償還:
(一)還款原則。貸款人有權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財政部及人民銀行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貸款償還的扣款順序。還款方式:□利隨本清、□按月還息到期一次還本,□按季還息到期一次還本。
(二)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向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保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所產(chǎn)生的全部債務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保證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賞金、貸款人實現(xiàn)貸款項下債權及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權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十三條保證人在此無條件地并不可能撤銷地向貸款人保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發(fā)出還款通知,保證人在接到貸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內(nèi)即應按通知中所載明的償還金額、方式向貸款人支付該等款項。
第十四條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無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對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實現(xiàn)債權,即可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貸款人針對貸款還享有其他擔保權利的.保證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要求貸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擔保權利。
第十五條保證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保證人已仔細閱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nèi)容,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保證人為法人,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本合同經(jīng)過合法的授權。
(三)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發(fā)反保證人訂立的任何其他協(xié)議以及適用于保證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規(guī)。
(五)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chǎn)的、并將會對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保證人根據(jù)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六)如有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chǎn)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保證人應立即將詳情通知貸款人。
(七)保證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的行為。
(八)未經(jīng)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其主要財產(chǎn),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第三人權益、對外投資、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響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九)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債務尚未完全清償前,保證人將不會就其已向貸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向借款人追償或主張權利。
(十)保證人向貸款人進一步陳述、保證并承諾,前述陳述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根據(jù)當時的事實及情況始終是真實和準確的
第十六條一旦保證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聲明、承諾或義務,或發(fā)生了針對保證人或其財產(chǎn)的查封、扣押、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對或有可能對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產(chǎn)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事件,貸款人即有權行駛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項下的權利。
第十七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本和同項下貸款及其相關條款的內(nèi)容,除貸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額外,無需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將在變更后的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保證擔保獨立于貸款人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并且,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應受到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爭議的影響,不應受到借款人對保證人任何債務或義務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響。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隨時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并對貸款的使用提出意見。
(二)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情況,并提出意見。
(三)有權自行決定本貸款合同項下各類文件、契約、權利文件、憑證等的保管地點、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進行保管。
(四)有權要求借款人不時提供與本合同的簽署和或履行有關的資料、信息;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人不時要求的各種協(xié)助;有權調查、征信借款人、擔保人的資信情況。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貸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資料或提供文件資料未令貸款人滿意時,有權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請或要求。
(六)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貸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權利。
第二十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貸款的權利。
(二)借款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職業(yè)、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情況發(fā)生變化時,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該等變化。
(四)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物的檢查,對于貸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借款人有義務依照執(zhí)行。當?shù)盅何锓且蛸J款人過錯毀損或滅失,或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清償?shù)模皶r將情況告知貸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五)承擔因簽訂、執(zhí)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費用。
(六)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時,予以無條件配合。
(七)在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資料和或協(xié)助時,提供相應的信息資料和或協(xié)助。
(八)借款要有義務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項:
(一)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
(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貸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或憑證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在任何方面被證明是不正確的、不真實的或具有誤導性的;
(三)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實現(xiàn)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責任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四)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nèi)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為能力,又無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其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證人而言,發(fā)生了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項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現(xiàn)了對或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產(chǎn)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一旦發(fā)生上條所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或消除違約狀態(tài);
(二)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請;
(三)宣布所有已貸出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律師費等);
(四)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額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五)要求追加、更換保證人、以貸款人認為合適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布行使或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
(七)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帳戶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證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權貸款人進行本條約定的扣劃;
(八)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五章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各方互相發(fā)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fā)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本合同各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fā)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fā)送,在發(fā)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借款人、保證人和或抵押人發(fā)給貸款人的文件,則需在貸款人實際簽收后方可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或傳真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合同的其他當事方。在合同的其他當事方依照本條的規(guī)定收到另一方通訊地址或傳真變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訊地址或傳真仍應被視為該方的有效通訊地址或傳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或由當事人各方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解決。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補充協(xié)議、抵押物品清單、貸款借據(jù)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以,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xié)商一致,決定【】本條款之內(nèi)容: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zhí)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xià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zhí)行。債務人、擔保人對債權人根據(jù)合同提出的強制執(zhí)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八條補充條款:
(一)借款人指定為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地址:。聯(lián)系電話:。貸款人有關貸款告知信息送達聯(lián)系人時即視同借款人。
(二)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合同份數(shù):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簽訂。
貸款人: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貸款合同 篇5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丙方: (乙方提供第三人擔保時適用)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各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jù)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XX市 銀行已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甲方依據(jù)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萬元人民幣。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甲方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僅限抵押或質押);
□ 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反擔保形式為 (抵押、質押或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guī)所稱的擔保人,
根據(jù)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xù)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chǎn)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2、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丙方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nèi)。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chǎn)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chǎn)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chǎn)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甲方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甲方對擔保財產(chǎn)的檢查、評估。
2、乙方應妥善保管、保養(yǎng)和維護好擔保財產(chǎn),確保擔保財產(chǎn)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chǎn)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fā)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lián)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xiàn)不可抗力,如發(fā)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chǎn)價值。如在30日內(nèi)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shù)膿X敭a(chǎn),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xù)。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chǎn)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xié)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chǎn)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 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guī)定;
(4)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yè)風險,諸如出現(xiàn)嚴重虧損、企業(yè)解散、關閉、歇業(yè)、破產(chǎn)、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5)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chǎn)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chǎn)正常用途。
甲方處分擔保財產(chǎn)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處分擔保財產(chǎn)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xù)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甲方收執(zhí)。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xù)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甲方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甲方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
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nèi)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 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jīng)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貸款合同 篇6
委 托 人: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銀 行:
賬 號:
借 款 人: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銀 行:
賬 號:
受 托 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委托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愿將自有資金:幣種 ,金額 (大寫)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fā)放委托貸款。根據(jù)我國有關委托貸款業(yè)務之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jīng)三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公司委托貸款(以下簡稱“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fā)放、監(jiān)督使用并協(xié)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貸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應委托貸款手續(xù)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托貸款事項
第2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小寫: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貸款實際發(fā)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fā)放日為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fā)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jù)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于: .
3.2 未經(jīng)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托人應自行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guī)性,受托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 .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yè)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后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guī)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nèi),委托人應當在受托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托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托人賬戶”),用于發(fā)放委托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受托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于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托人賬戶內(nèi)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托貸款的發(fā)放
第6條 委托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guī)定的貸款發(fā)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個對公營業(yè)日將委托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以用于發(fā)放委托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簽發(fā)的《委托貸款通知書》后,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發(fā)放方式為一次發(fā)放或分次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日期和金額以委托人《委托貸款通知書》通知內(nèi)容為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托人提交借據(jù),由受托人在相應的貸款發(fā)放日期當日將委托貸款金額從委托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貸款發(fā)放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發(fā)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托貸款。
第五章 委托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為下列第 項:
1.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 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結息,利息支付日為 ,利息共分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 ,到期結清本息;
3. 其他: .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應按第11條的約定于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托人劃入委托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應付款項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
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yè)日日向受托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托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
15.1 受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為 擔保字第 號《保證合同》;
□ 編號為 擔抵字第 號《抵押合同》;
□ 編號為 擔質字第 號《質押合同》;
□ .
15.2 委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六章 委托貸款的手續(xù)費
第16條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貸款金額和委托貸款期限收取委托貸款手續(xù)費,手續(xù)費費率為 .
對于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托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托人加收手續(xù)費,手續(xù)費費率為 .
第17條 委托貸款手續(xù)費由委托人承擔,受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xù)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委托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托人對于委托貸款手續(xù)費的收取不受委托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19條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義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并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chǎn)生的任何風險。委托人聲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nèi)容。
第20條 委托人保證其提供的委托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21條委托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委托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xù);代表委托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托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托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托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委托人已經(jīng)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xié)議,且不違反委托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托人及其財產(chǎn)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委托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23條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的手續(xù)費。
第25條 委托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托貸款發(fā)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并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貸款發(fā)放金額。
第27條 委托人聲明: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jīng)委托人確認。
第28條委托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受托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實體/其他經(jīng)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chǎn)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jīng)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xù);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jīng)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xié)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chǎn)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fā)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zhí)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fā)放日都不會出現(xiàn)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yè)已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發(fā)放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nèi)容。
第八章 受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35條 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托貸款經(jīng)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fā)放的委托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受托人不承擔委托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nèi)劃至委托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nèi)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38條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托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托人實際劃付給委托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繳納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托人有權委托受托人協(xié)助其催收貸款,但委托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托貸款本息;
39.3 委托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手續(xù)費;
39.4 委托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
39.5 委托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交付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托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fā)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jù);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xù);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并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fā)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yè)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chǎn)轉讓、停業(yè)整頓、解散、破產(chǎn)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yè)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經(jīng)委托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0.8借款人如發(fā)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如借款人發(fā)生隸屬關系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fā)生總經(jīng)理或副總經(jīng)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后十個對公營業(yè)日內(nèi)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nèi),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進行監(jiān)督。
第41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貸款服務,根據(jù)委托人的委托負責辦理委托人委托之貸款的發(fā)放及催收等手續(xù);
41.2 受托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xù)費;
41.3受托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委托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chǎn)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托貸款,受托人可根據(jù)委托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書面通知,則在委托貸款逾期滿1年后,受托人有權將該筆委托貸款注銷,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貸款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托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jù)我國有關委托貸款的法律規(guī)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托人對委托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
第43條委托貸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受托人無義務為委托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jīng)委托人的要求并經(jīng)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托人應承擔受托人為此產(chǎn)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
3.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 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進行監(jiān)督的;
5. 發(fā)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 借款人經(jīng)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 借款人破產(chǎn)、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 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第46條 發(fā)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的申請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guī)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 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guī)定收取挪用罰息;
3. 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 宣布所有已發(fā)放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 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在委托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 委托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guī);
3. 委托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fā)生上述任何委托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限期要求委托人糾正違約行為;
2. 受托人有權拒絕為委托人辦理委托貸款業(yè)務;
3. 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并按如下第 項處理:
1. 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 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shù)額的 %支付違約金;
3. 其他: .
第十二章 受托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托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且不發(fā)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托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jiān)管等工作,且不發(fā)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負責,受托人僅限于協(xié)助出具并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后沒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托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復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jiān)管職責的證明依據(jù)。
第53條 無論委托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發(fā)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qū)與郊區(qū))采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fā)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fā)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guī)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發(fā)送,在發(fā)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xié)議或承諾,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zhí)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nèi)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nèi)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xié)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托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托人、受托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據(jù)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委托人、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托貸款業(yè)務委托書 ;
2. 委托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托貸款業(yè)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執(zhí)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 簽訂。
委托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貸款合同 篇7
購房合同解除銀行貸款怎么辦?
由于我國的房價是比較高昂的所以很多人在買房子的時候是通過貸款的方式進行購買的,在大家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貸款也是同時生效的,那么購房合同解除銀行貸款怎么辦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了解吧。
你發(fā)現(xiàn)開發(fā)商將房屋又出賣給第三人時,你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旦解除,必然會打破原本和諧的房屋按揭關系。因為你的借款目的是為了購買房屋的需要,且你作為抵押人的前提必須是你對抵押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權。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將導致借貸關系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抵押權的法律基礎也將喪失。 為了解決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貸款合同兩個獨立合同之間的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梢姡芍С衷谏唐贩抠I賣合同解除后,當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
一、購房合同解除后貸款合同怎么辦 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之后,有時會產(chǎn)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貸款所購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貸款的購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開發(fā)商出現(xiàn)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guī)定的解約條件,購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于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并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
一般在買賣房產(chǎn)時,由于當初買房時是按揭貸款買房,因此在賣房時,不得不涉及按揭貸款的處理,而這一問題往往牽涉很多的法律問題。下面,就為你仔細講解一下購房合同解除貸款怎么處理的具體分析。
二、解除購房合同后按揭貸款怎么還 如上所述,購房合同解除以后,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償還貸款的。
那么,解除購房合同以后,按揭貸款應當怎么償還? 由于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fā)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后,買家應依據(jù)《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xié)商的規(guī)定,與銀行協(xié)商將剩余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jīng)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后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
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fā)商的利益,開發(fā)商絕不會吃虧。 那么,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后按揭貸款怎么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fā)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于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
屬于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并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guī)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guī)定償還全部貸款后,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guī)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后,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xù)。
貸款合同 篇8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合同各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 款
1、幣種:人民幣。
2、金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貸款用途:用于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人)購買__________________(買賣合同見附件)借款人不得挪用貸款。
第二條、利率及計息方法
1、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
2、一年期(含一年)以內(nèi)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3、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jù)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第三條、貸款的發(fā)放
1、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
。1)借款人是否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
。2)本合同中有關擔保條款是否已生效。
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借貸雙方簽署后,以借款人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次劃入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中,用于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之商品。貸款人有權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
。ㄒ唬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ǘ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不夠填寫可以粘貼附件
。ㄕ 單 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借據(jù)》等會計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據(jù)》等會計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還款
1、貸款人與借款人約定,自貸款發(fā)放次月起,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
(1)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歸還本金______元,每月20日歸還利息=(借款總額—已還本金額)×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shù);
借款人共分______期還清貸款本金。借款人首期歸還本金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后一期歸還本金日為貸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 ______元;
每月等額償還本息=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利率)貸款期限/[(1+月利率)貸款期限—1]
。ü街匈J款期限按月計算)
借款人共分______ 期還清貸款本息。借款人首期還本付息日為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后一期的還本付息日為貸款到期日。
(3)其他還款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的同意的情況下,可提前還款。
第五條、陳述與承諾
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2、借款人承諾:
。1)借款人為自然人的,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jīng)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2)借款人為非自然人的,保證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jīng)營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所需的一切財務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
3、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nèi)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為自然人的:
、俳杩钊嘶蚱浼彝コ蓡T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诮杩钊说募彝グl(fā)生重大變故;
、鄣郑ㄙ|)押物發(fā)生毀損或價值明顯減少;
、苜|押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荼WC人的資信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任一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
、薨l(fā)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⑦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2)借款人為非自然人的:
、俳杩钊说慕(jīng)營體制或產(chǎn)權組織形式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經(jīng)營、聯(lián)營、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chǎn)權轉讓、減資、解散、申請破產(chǎn)、停業(yè)、歇業(yè)、注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行為;
②借款人修改章程、更換法定代表人,減少注冊資金或對財務、人事作出重大決策;
、劢杩钊顺鍪邸⒊鲎、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chǎn)的全部或大部分;
、芙杩钊讼虻谌教峁⿹,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
、萁杩钊松婕爸卮笤V訟案件,或主要財產(chǎn)被采取了財產(chǎn)保全等強制措施;
⑥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或擔保物的價值明顯減少;
⑦借款人發(fā)生對其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六條、債權擔保
。1)抵押條款
1、借款人(本合同抵押條款中的借款人即為抵押人)承諾以其所購買的本合同第一條中所列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價值為本合同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情況如下:______抵押物的面積/數(shù)量______,評估/協(xié)議價值______,保險單號______,權利憑證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差旅費、過戶費、違約金等。
3、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之日,借款人將該抵押物的權利憑證、他項權利證書、抵押證明等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4、借款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檢查。
5、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借款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借款人承擔責任,借款人應在五個法定工作日或貸款人確定的期限內(nèi)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徊惶峁┑,貸款人可以單方面宣布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6、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債、饋贈等,否則,貸款人可依法撤銷上述行為,并宣布借款提前到期,主張抵押權。
7、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評估,借款人必須予以配合。重新估價后,貸款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借款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8、設定抵押需要到相關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借款人、貸款人應相互給予積極配合。辦理登記手續(xù)發(fā)生的費用及與抵押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連帶承擔,并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開立在溫州市商業(yè)銀行的任何帳戶內(nèi)扣收。
9、借款人須根據(jù)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貸款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貸款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賠償責任的條款。保險期限應至貸款全部到期之日止;貸款全部到期之后,如借款人未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借款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 證 條 款
保證人承諾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1、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或對本合同第一條中借款人所購商品進行收購,收購款交貸款人,優(yōu)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2、保證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違約金等。
3、保證期間自本合同“保證條款”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后兩年止。如果保證人為本合同1。4條的房屋出售人的,其保證期間自本合同“保證條款”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xù)之日止。
4、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開立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任一帳戶中直接扣劃相應款項用于償還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5、保證人承諾負責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催收債務。
6、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不經(jīng)借款人同意,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任何第三人,但貸款人應當通知相關當事人。
7、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zhí)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對增加的利息部分保證人應承擔保證責任。
8、因“借款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導致本合同無效的,借款人對貸款人應承擔法律責任,保證人自愿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其他擔保事項
本合同另由以下?lián)H颂峁⿹#〒:贤硇泻炗啠?/p>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銀( )______年( )______保字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銀( )______年( )______抵字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銀( )______年( )______質字______號]。
第七條、違約事件
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為;
。3)借款人或擔保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jiān)督及經(jīng)營監(jiān)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表及驗資報告);
。4) 借款人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涉嫌犯罪,借款人或擔保人為非自然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涉嫌犯罪的;
。5) 借款人發(fā)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6) 借款人經(jīng)營發(fā)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時歸還任一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的`;
。7) 抵(質)押財產(chǎn)發(fā)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的;
。8) 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lián)系,借款人或擔保人為非自然人的其主要負責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lián)系的。
2、發(fā)生違約事件或根據(jù)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的約定提前行使擔保權利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發(fā)放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息,擔保人提前履行擔保責任;
。3)采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到期(含提前到期),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對借款人所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任何帳戶內(nèi)扣收。
4、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貸款人(包括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借款人、擔保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查詢其信用報告,用于審核貸款申請或擔保能力,并將本次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報送。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jù)》等會計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自借款人、擔保人和貸款人各方簽字或蓋章(包括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抵押權自合同生效時設立,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簽約__________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數(shù)份備查。
6、請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尤其是帶有符號的條款,在確認無異議后簽署本合同。
借款人 (公章/簽字)
(此處簽字或蓋章系借款和抵押兩種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證人(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合同】相關文章:
貸款合同04-15
貸款的合同03-08
貸款合同范文銀行貸款合同范文11-15
貸款居間合同06-18
貸款借款合同09-09
擔保貸款合同08-05
貸款咨詢合同07-12
貸款裝修合同08-03
私人貸款合同07-31
貸款購銷合同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