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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自停止經營解除商鋪租賃合同確認書范文
甲方:zz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與甲方于2014年12月23日簽訂了一份編號為"LW-ZLHT-035號"的《z購物中心商鋪租賃合同》,租賃甲方位于z市zz18號z購物中心夾層M-018號商鋪,用于經營保健品、食品(品牌為"z")。
截止2016年4月5日,乙方已累計拖欠甲方租賃費用合計43588.33元(其中:租金16000.80元、管理費9734.02元、推廣費1600.08元,POS機租金3600元,電費225.50元,滯納金12427.93元)。甲方依據(jù)租賃合同約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繳,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繳交欠款。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已逾期交付租賃費用達30日以上,且乙方于2015年8月起擅自停止該商鋪經營活動。根據(jù)《z購物中心商鋪租賃合同》第十六條之有關逾期交付租賃費用、擅自停止經營活動等約定,甲方已于2016年3月14日正式向乙方發(fā)出《關于解除租賃合同的函》。
為妥善處理,現(xiàn)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確認按如下條款解除商鋪租賃合同:
1、甲、乙雙方確認于2016年 月 日正式解除雙方簽訂的《z購物中心商鋪租賃合同》;
2、乙方必須在2016年 月 日前,自行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搬離后,將該商鋪按現(xiàn)狀交還甲方,該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逾期,甲方根據(jù)合同約定將乙方遺留在該商鋪的一切動產搬離,并收回該商鋪。
3、乙方所繳交的租賃保證金6533.66元、管理費押金5333.60元(合計金額11867.26元)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同意退還水電裝修押金2000.10元給乙方。
本確認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按上述條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間不存在任何責任糾紛。若乙方不按上述條款履行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特此確認。
甲方確認: 乙方確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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