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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訴狀之合同詐騙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guān)于合同詐騙的民事起訴狀,希望能夠幫到大家,謝謝!
民事起訴狀
原告:實事集團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原浙江實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溫嶺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溫嶺大廈X樓,法定代表人:陳XX。
被告:常州鐘泰車業(yè)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武進區(qū)前黃工業(yè)集中區(qū),法定代表人:XX。辦公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蘭新大廈A座19層1901室。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
2、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原告建設(shè)工程保證金人民幣:100萬元、圖紙押金人民幣:15000元、報名費人民幣:5000元;
3、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利息損失人民幣:451528.77元;
4、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其他損失人民幣:28471.23萬元(上述款項共計150萬元);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4年10月15日,原告與被告簽訂《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見證據(jù)3),承包被告位于常州武進前黃工業(yè)集中區(qū)的新建工業(yè)廠房一期工程。簽訂合同當日,即2014年10月15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章XX將工程保證金100萬元打入被告方指定的楊XX私人賬戶,被告出具經(jīng)單位和個人蓋章的收據(jù)給原告(見證據(jù)5)。原告按被告方要求又支付圖紙押金15000元,并交付報名費5000元(見證據(jù)6),原告為了該工程制作了投標書。
該合同雙方約定的開工日期為2014年10月,后因被告方的原因,工程無法開工,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此時,原告已為工程的施工做好了準備工作(見證據(jù)7)。在合同無法履行既成事實后,原告曾多次派員要求被告返還工程保證金并賠償損失,均遭推諉,原告多次與被告方協(xié)商共花費各項費用28471.23萬元,直至今日,工程仍無任何進展。
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quán)益,特訴至貴院,請求判令被告返還100萬元保證金并賠償利息損失,依據(jù)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支付的保證金是該項目承包人章XX個人的資金,故賠償?shù)睦⒂嬎惆粗袊嗣胥y行規(guī)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四倍,即一年至三年期7.56%的四倍計算,退還圖紙押金15000元、報名費5000元,以上共計人民幣150萬元,懇請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非法侵害。
此致
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證據(jù)清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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