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煤炭購銷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煤炭購銷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煤炭購銷合同1
供方: 簽定地點:
需方:
一、合同內容:
序號名 稱煤 種數量(噸)單價(元/噸)總價(元)
1
2
3
4
合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供應煤炭技術標準如下揮發(fā)份25-30%以上。
三、交(提)貨方式:
1、供方負責運到需方指定場地
2、數量以需方過磅為準,損耗由供方承擔,運雜費由供方承擔。
3、質量以需方取樣化驗為準。雙方若有爭議雙方取樣到煤研所化驗為準。
四、付款方式:
貨到倉庫驗收合格進行支付貨款。
五、解決合同糾紛辦法: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經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供方: 需方:
稅號: 稅號:
電話: 地址:
開戶銀行: 電話:
帳號: 開戶行:
法人代表: 帳號: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點: 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合同2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粉 煤。
二、煤炭數量: 10000 噸。
三、計量方式:以 乙 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 %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五、煤炭價格:
5.1 一般納稅人含稅價 195 元/噸,合計 1950000 元人民幣。
5.2 一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合計 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 元/噸、運輸稅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5.3 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fā)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噸,低位發(fā)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6.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6.2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二十日(如遇節(jié)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七、驗收方式:
7.1 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
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guī)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7.2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八、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fā)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9.2 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其它:
10.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fā)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fā)現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10.3 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執(zhí)行計劃。
10.4 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10.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fā)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10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3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粉 煤。
二、煤炭數量: 9000 噸。
三、計量方式:以 乙 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 %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煤炭價格:
4.1一般納稅人含稅價 194 元/噸,合計 1940000 元人民幣。
4.2一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合計 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 元/噸、運輸稅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4.3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fā)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噸,低位發(fā)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5.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5.2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二十日(如遇節(jié)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六、驗收方式:
6.1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guī)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6.2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七、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fā)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8.2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九、其它:
9.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9.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fā)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fā)現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9.3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執(zhí)行計劃。
9.4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9.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fā)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9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4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zhí)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xù)。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qū)域內因發(fā)生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枪┴浻行谧院炗喼掌鹬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缺竞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數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e.a≥5000cag
2、揮發(fā)份:ad22%—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ca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ca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xù)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xù)二次不合格,中止執(zhí)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xù)二次不合格,中止執(zhí)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XXX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fā)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在4901-5000ca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ca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ca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5000cag——5500cag內,每增加100ca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cag——5800cag內,發(fā)熱量每增加100ca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ca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fā)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jiān)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jiān)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fā)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區(qū)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zhí)四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6
合同編號:8919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好煤炭的購銷工作,本著友好合作和維護雙方利益精神,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交貨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場提貨,乙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2、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提貨,保證甲方煤場不積壓,以不影響甲方生產為準。
二、煤炭質量要求(以甲方化驗數據為準)。
1、發(fā)熱量5400以上。
2、揮發(fā)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提貨時,應及時提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價格及金額
1、基價_______元/噸,另加稅收及各中費用約計_______元,合計_______元。
2、其中稅收及各中費用_______元,由甲方帶收帶交。
3、價格實行以自然月為一個價,如有變化,甲方需于當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價格的調整情況。
4、提供地方規(guī)定價款的`增值稅發(fā)票,基價_______元,另加稅率_______%。
5、提供資源補償費相關憑證。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預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預付_______萬元或_______萬元以上,然后甲方發(fā)貨,甲方不賒銷。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開收據交付乙方,以備記帳和結算之用。
五、數量計量
1、甲方電子磅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jiān)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2、有疑問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若與國家有關法律相左,按國家相關法律執(zhí)行。
八、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門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zhí)2份,乙方執(zhí)1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7
合同編號:mnts— js20xxrl—**
項目名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熱電廠電煤采購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總則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與********有限公司,就1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電煤相關事宜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合同。合同編號:mnts—js20xxrl—******
合同簽訂地點:呼和浩特
合同購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合同銷方:************
2、數量及供貨期限
供貨數量:據實結算
供貨期限:
3、質量
3.1、煤種:煙煤;品種:原煤;粒度≤100mm。
3.2、質量: 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15%;全硫(st, ad)≤1%;灰分(aad)≤30%;揮發(fā)分(vad)≥30%;灰熔點軟化溫度(st)> 1300℃。
3.3、上述質量指標中,低位發(fā)熱量低于要求值時,按本合同第4.2條執(zhí)行,其他指標中,如其中有一項不合格,購方可停止進煤,如經過整頓仍達不到入廠煤質量要求,購方可終止執(zhí)行合同。
4、價格
4.1、一票結算,煤價380元/噸(含煤費、運費、裝車費及17%增值稅)。如遇市場調整,雙方協商此價格也作相應調整。
4.2、質價掛鉤辦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獎0.09元/噸;16.31mj/kg(3900千卡/千克)<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09元/噸;15.05mj/kg(3600千卡/千克)<qnet,ar ≤16.31 mj/kg(3900千卡/千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噸;熱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廠方拒收,已卸入煤場按150元/噸進行結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煤炭市場價格大幅調整,雙方協商后,對供貨價格作相應調整,但必須簽定調整價格的補充協議或合同。
5、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5.1、由銷方安排車輛拉運,交貨地點:熱電廠煤場。
5.2、拉運煤礦及運距:*******煤礦,******公里。
5.3、在交貨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銷方承擔。
6、驗收
6.1、數量和質量驗收以金山熱電廠過衡、化驗結果為準。購方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對入廠煤車車采樣、按批化驗,每月對當月各項指標進行加權平均,依據本合同第4.1條、4.2條進行結算。
6.2、銷方在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到購方索取化驗結果,若5個工作日內未取,購方視為銷方對化驗結果認同。
6.3、購方應保存銷方備查煤樣一個月,如銷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可用備查煤樣到當地煤質檢驗機構重新化驗,化驗結果雙方認可。
6.4、如銷方入廠煤屬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標、水份大、矸石或雜物多、高溫或火煤、上下分層裝車,購方可酌情扣噸,情節(jié)嚴重的,拒絕入廠、卸車,已卸煤場的,不予結算。
6.5、銷方拉煤必須為合同約定礦煤,竄礦拉煤、以近頂遠、途中換煤、摻雜使假等行為,
均屬銷方責任,購方除酌情扣噸外,罰款5000~10000元/車,且要求銷方立即停止供煤進行整頓,屢次發(fā)生或情節(jié)嚴重者中止合同。
7.結算
7.1、本合同計價貨幣為人民幣。
7.2、銷方必須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銷方到購方核對入廠數量和質量后,購方出具結算手續(xù)。
7.3、購方原則上在次月結算上月煤款,如遇資金困難,可適當延長結算期。
8、計劃
8.1、銷方根據發(fā)電廠月度調運計劃組織供煤。購銷雙方應合理安排供煤計劃,保持均衡進煤,如因發(fā)電廠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后續(xù)月度予以增補,如因銷方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后續(xù)月度不予以增補。
9、本合同生效條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須滿足下列條件: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執(zhí)行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購銷雙方各執(zhí)四份。
10、合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10.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呈報各自的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后仍不能解決,則應將糾紛提交簽約地法院提出訴訟。
10.3、法院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訴訟費用由敗方支付,除非判決書中另有說明。
10.5、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訴訟的部分,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
11、違約責任:
11.1、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對購銷雙方具有法律約束,不針對任何第三方。除購方事先書面同意外,銷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合同無效。
12.2、如銷方在簽訂合同后,兩月內沒有與購方聯系,視銷方單方終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內,進煤時間和進煤量服從購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盡事宜,購銷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煤炭購銷合同8
需方: 供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fā)到港、品種規(guī)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以需方與寧夏寧武發(fā)電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驗收標準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zhí)行期: 以需方與供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需方與供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后,按雙方約定:需方預付 萬貨款,供方每供滿 千噸符合電廠標準的煤,需方再預付 萬貨款,需方付給供方總額不超過 萬。
結算方式:本月雙方在電廠辦理結算單后,由需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稅金以及運輸發(fā)票由供方承擔國家標準稅率。結算后,電廠貨款不足需方預付給供方的貨款,供方必須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需方貨款及利潤,并保證電廠資金與需方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回全部貨款。
如供方在電廠資金超出需方預付的貨款,需方與供方辦理結算后,電廠資金到需方賬戶 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
六、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貨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解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
經雙方約定:1、由供方完成《需方與供方方簽訂的合同》,在供煤期間所產生的費用以及質量、數量的變化、無論盈虧由供方承擔全部責任。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購銷合同9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9%,灰分13%以內,空干基揮歲份9%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為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9%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fā)9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為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后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fā)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10
煤炭購銷合同合同編號:甲方(需方):乙方 (供方): 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供需雙方購銷煙煤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自簽定合同之日起 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Qnet.ar≥5000Kcal/Kg
2、揮發(fā)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30%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8、灰熔點: ST≥1250℃
五、價格及金額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 在5000Kcal/Kg的基礎t,定價為 元/噸(按l票結算)。高于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xù)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己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xù)二次不合格,中止執(zhí)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xù)二次不合格,中止執(zhí)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fā)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臺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 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 元/噸,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 元/噸,在5500KCal/Kg--580KCal/Kg內,發(fā)熱量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 元/噸,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 元/噸.
7、揮發(fā)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 元/噸。
8、灰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上升2%,價格下調 元/噸八、數量計量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jiān)磅。如需外委稱重,需備甲乙雙方共同監(jiān)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發(fā)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合同附件:供方、需方的有效資質證照掃描件。
十一、解決爭議:在本合同下發(fā)生的爭議,供需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裁決,提起訴訟時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合同經雙方蓋章后正式生效。電子簽署合同同樣有效。
十三、違約責任: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萬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時間發(fā)運至秦皇島東站則視為違約,供方除退還1000萬元押金給需方外,還應該賠償給需方500萬元經濟損失。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均需得到雙方書面確認。
2、本合同電子表郵箱及傳真簽約同樣有效。
3、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合同1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 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灰份≤9.00%,硫份≤1.80%,揮發(fā)份≤37%,角質層(Y)≥26mm,粘接系數(G)≥90,水分≤10%,Rmax:0.8%~0.9%,標準差≤0.20%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無
第四條 隨機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無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到站和費用負擔:一票結算含運費,貨到需方指定貨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銀行轉賬及銀行承兌匯票
第七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zhí)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12
購貨方(甲方):
居間人(乙方):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之規(guī)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促成甲方 (公司名稱、金額、賬號、日期手工填寫,甲方視為接受、同意并合法。)與賣方就蒙電煤 萬噸購銷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接受并與之訂立購銷合同的,應當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如果甲方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無需向居間人支付報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與第三方 公司煤炭購銷合同簽定成立,即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且該買賣合同一經簽訂,買賣合同副本即應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條 居間期限:
居間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人或單位再次簽署本次煤炭購銷的居間合同。隨著本合同約定的買賣繼續(xù)進行的階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甲方與賣方每次實際交易額×1元/噸(稅后)支付給乙方。甲方在簽定合同后,每月實際交易拿到提貨單時一次性向居間方支付相對應的服務費。甲方在見到提貨單同時以現金轉帳形式分別轉入乙方指定的.以下帳戶,轉帳費用由甲方承擔,報酬的支付以甲方出示的與下列帳號戶號金額相符的轉帳憑憑為準。 單位:元(在不超過總額的情況下,手寫的帳號戶名金額有效)!
第四條 保密義務
乙方對居間行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簽約情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ㄒ唬、甲方有下列情情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又將本合同約定事項委托其他第三者,或者自行與第三方公司私下交易,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其與 公司買賣合同成交額(如實際履行總金額大于合同成交額,則按實際履行總金額計算)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或者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居間服務報酬或者居間費用,應按照每日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有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不依約向乙方提供其與第三方 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副本,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5、如甲方簽定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不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居間方)10萬元報酬費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未盡事項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guī)定。變更或補充規(guī)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1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總金額:
二、礦方定期定時對煤碳質量進行化驗,確保質量合格。
三、礦方不負責運輸,由需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四、購煤合同以預付款的方式進行開票,并加蓋財務公章方可有效。
五、貨物以散裝行式,不進行規(guī)格包裝。
六、礦方不得延期發(fā)貨,如遇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與需方共同協商。
七、本銷售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14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煤炭購銷一事,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以515元/噸的單價(含稅價)向乙方供應自產原煤,向甲方出具430元/噸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增值稅上調,稅款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向甲方指定賬戶預付人民幣叁佰萬元的購煤款后,甲方方可安排發(fā)煤;
三、煤質、數量及驗收標準:
甲方在其煤場向乙方交貨,以甲方過磅數量為準,如乙方委派業(yè)務人員經現場觀察同意裝車,即視為甲方提供的煤炭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煤炭一旦裝車、過磅、駛離甲方煤場后,雙方即不存在煤質與數量爭議。運輸車輛由甲方負責組織,運到乙方指定貨場,運費由乙方自行與運輸方結算;
四、甲方保證在20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供應不低于1000噸的.煤炭,其余的在20___年__月__日前全部足量供應完畢;
五、如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煤炭購銷合同15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煤炭的買賣一事達成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貨物的名稱:中煤數量 噸;價格 元/噸(含增值稅),金額元。
貨物的質量標準: 。
二、貨物的交付:乙方自提貨,提貨地點為。
乙方提貨人提貨后,貨物的交付即完成。
三、甲方聯系人: 電話:
乙方聯系人: 電話:
四、交貨的時間、方式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交貨時間:以實際情況為準。
2、運輸及費用:貨物的'運輸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的時間、方式。
1、付款時間:乙方應在簽訂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付清貨款。
2、付款方式:現匯。
六、合同的生效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的代表簽字時生效,在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確需變更合同,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并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方可變更。如若雙方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仍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從逾期交貨之日起,每天按逾期交付貨物的價款的計算違約金。但是如遇甲方限產、停產以及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預付或付款的,從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貨物價款的計算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如若發(fā)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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