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怎么發(fā)展的
關于歷史的三省六部制是怎么發(fā)展的呢?下面一起來了解吧。
三省六部制的發(fā)展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
它確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對于三省制,其中尚書省形成于東漢(時稱尚書臺);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于三國時,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
在發(fā)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zhí)行。
三。
從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中央政權體系,分別為:
尚書省——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zhí)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審核政令;
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fā)皇帝的詔令。
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皇帝詔令。
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nèi)容,并根據(jù)情況退回給中書省。
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通過審查的法令交由尚書省執(zhí)行。
六部:
尚書省下設有六部,分別為:
吏部: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
戶部:負責財政、國庫
禮部:負責貢舉、祭祀、典禮
兵部:負責軍事
刑部:負責司法、審計事務。
具體審判另有大理寺負責。
重大案件組織刑部、御史臺、大理寺會審。
謂三司審。
工部:負責工程建設
中書省長官在隋朝稱為內(nèi)史令,唐朝稱為中書令,副職稱中書侍郎。
門下省長官在隋朝稱為納言,唐朝改叫侍中,門下侍郎副之。
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尚書仆射副之。
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擔任這個職務,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時期,這個官職輕易不授,而以尚書仆射為尚書省長官。
唯安史之亂后,郭子儀有大功于唐室,無官以寵之,遂授尚書令。
另朱溫篡逆前亦自稱之。
中書省內(nèi)設中書舍人若干,掌草擬詔命。
門下省內(nèi)設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拾遺等官,掌規(guī)諫。
尚書省下設左右丞,分管六部。
六部的長官都稱為尚書。
三省之中,尚書令、仆射位高,為人臣之極而無實權。
實際行使相權的是中書、門下兩省大臣。
三省六部制與近代西方三權分立制度的異同;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與近代西方社會的三權分立政治體制有一定的相似性,如都是通過分權實現(xiàn)權力之間的監(jiān)督與牽制;但其實質(zhì)是根本不同的,三權分立的目的在于限制君主專制,而三省六部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分散相權,加強皇權專制。
三省六部制的發(fā)展:
1、秦朝:
秦朝在少府下設尚書,主管典籍,為后世尚書省的發(fā)端。
2、漢朝:
漢武帝奪外朝(以丞相為主的.正式的政府機關)權,設立以大將軍為首的內(nèi)朝,專門處理軍國大事。
以原屬少府的尚書以及中書謁者來轉(zhuǎn)達表章,溝通內(nèi)外朝,為后世尚書省的發(fā)端。
東漢時設置尚書臺,統(tǒng)領百官政事,長官稱尚書令。
但是此時的尚書臺在體制上仍然屬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將軍、大司馬、太傅以錄尚書事的名義秉政。
東漢末設侍中寺,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
置侍中、散騎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學識的士人充任,為一時清選。
3、魏晉南北朝:
三國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隸少府的尚書吏部曹、選部曹等尚書諸曹為丞相屬官,將漢武帝建立的內(nèi)朝轉(zhuǎn)為外朝官署,這是尚書省建立的開端。
按:東漢時雖有尚書臺、已經(jīng)成為處理政務的主要機關,但畢竟是隸屬于內(nèi)廷的官署,不能說是國家的正式政務機關。
曹丕以尚書諸曹權力過大,遂以曹操設立的專門處理機密文書的秘書省為基礎另設中書省,掌管機要,起草和發(fā)布詔令。
置中書監(jiān)、令各一人,以中書監(jiān)為長官。
南北朝時侍中、散騎常侍的權力逐漸擴大。
北朝則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治機構的重心。
晉代,正式有門下省的建制。
4、隋:
隋朝建立后,將北周仿照周禮設立的官爵制度廢除,設立了以三省六部制為主體的中央官僚體系。
隋設尚書、門下、內(nèi)史、秘書、內(nèi)侍五省,秘書省類似于后來的館閣,內(nèi)侍省則是一個專門的宦官機構,主持中央政權的就是尚書、門下、內(nèi)史三省。
三省互相牽制,共同向皇帝負責。
其中,決策者為內(nèi)史省,長官稱內(nèi)史令;審議者是門下省,長官稱納言;處理日常政務的機構是尚書省、置尚書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設吏、禮、兵、度支(后改稱民部)、都官(后改稱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長官均為相職,同時,三公、三師也參預朝政,也是宰相。
5、唐:
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zhuǎn)變。
這種變化的動因在于皇權對于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為了控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預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于沒有宰相崇高的體制,所以便于控制。
漸漸的,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仆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jīng)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zhì)的職務,這符合從漢代開始的相權不斷下降的規(guī)律。
唐代以三省首長“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書門下三品”等。
唐太宗貞觀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
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者為宰相。
長興四年為避諱(慕容延釗父名章),曾改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仆射是職事官從二品。
貞觀十七年,蕭瑀、李績并“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是正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始于此。
高宗以后,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否則即使擔任中書令也不能稱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師頭銜的除外)。
三省合署議事、辦公,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
為了三省之間協(xié)調(diào)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
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于政事堂,政事堂設于門下省。
(《通典》:“舊制,宰相常于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
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于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
開元十一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
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
尚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文昌臺、都臺、中臺,旋復舊稱。
中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西臺、鳳閣、紫微省,旋復舊稱。
門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東臺、鸞臺、黃門省等,旋復舊稱。
6、宋:
在宋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jīng)混同為一省。
同時由于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三省制度名存實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nèi)外之事。
其次又有階、有勛、有爵。
故士人以登臺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勛、爵邑有無為輕重。”(《宋史》卷一六一《職官志》)。
不但宰相為臨時職務,天下無官不為臨時職務,至于“非奉別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會要·職官》“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并為正宰相。”但實際上,有以侍中銜出任宰相職務的現(xiàn)象、卻沒有以中書令銜出任為宰相者,中書令與尚書令一樣,都是榮譽頭銜。
其他皆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相。
(《古今源流至論》后集卷二《三省》:“國初三省長官第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較唐朝時少了許多。
也有獨相一人或三相并置的。
三相并置時,以昭文館大學士為首相,次相監(jiān)修國史,末相兼集賢殿大學士。
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館大學士、監(jiān)修國史。
神宗元豐改制時,盡廢差遣職。
以三省長官任宰相,諸官均以本官治事。
以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官高不便輕授。
遂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
左仆射例兼門下侍郎,為門下省長官;右仆射例兼中書侍郎,為中書省長官。
政和二年,廢尚書令,改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皆虛其位;并改左仆射為太宰,右仆射為少宰,仍兼中書、門下兩省侍郎。
靖康元年,復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三省長官名稱皆依元豐官制。
南渡后,凡事力圖復太祖、太宗舊制。
建炎三年,尚書左、右仆射皆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并中書與門下二省為中書門下。
孝宗干道八年,改尚書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廢侍中、中書令、尚書令虛稱,遂為定制。
7、元: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jiān)察三權,尚書省時置時廢、門下省不復置,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
8、明:
明初不設中書令,仍以中書省統(tǒng)六部,長官稱左右丞相。
太祖洪武十三年,誅胡惟庸,廢中書省與丞相,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
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徹底廢止。
9、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書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議政王大臣會議、上書房、軍機處。
三省六部制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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